江苏首例网游代练案终审定罪非法经营
江苏首例网游代练案终审定罪非法经营南京一对痴迷网络游戏的年轻夫妻,买了90多台电脑、雇了12名员工,组成“代练公司”,利用游戏外挂软件有偿帮玩家代练,在短短1年多时间就获利近200万元。对于这种“网游代练案”是否应当入罪,此前在社会上存在很大争议。在走完了长达5年之久的司法程序之后,昨日,南京市中级法院终审认定,非法使用外挂软件进行有偿性代练的行为,属于“出版非法互联网出版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非法经营罪”代练公司年获利200万 2004年,长期痴迷于网络游戏的年轻夫妇董先生、陈女士在投资生意失败后就一直赋闲在家,每天上网玩游戏度日。其间,董某发现常有人在游戏网站上发广告,有偿帮玩家打游戏、“练功力”,遂萌发出帮人代练能赚钱的想法。2006年底,董某买了4台电脑,并花200元钱在网上买了网络游戏“热血传奇”的外挂软件,组成了“代练公司”。妻子陈某雇了12名员工。据查,董某夫妇帮人代练游戏的收费是80元/周,包月300元钱。从2006年到案发,他们先后替1万多个“热血传奇”游戏玩家代练升级,接受来自全国各地游戏玩家汇入的资金500多万元,获利近200万元历时5年终定“罪” 2007年11月,就在董某夫妇的“生意”越做越火时,“热血传奇”的运营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公司向南京警方报案。不久,南京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江宁区麒麟街道将董某夫妇抓获归案,并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立案此后,江宁区检察院于2008年11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12月石器开服一条龙服务,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6年、罚金160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石器开服一条龙服务、罚金140万元。后两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董某、陈某夫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盛大公司许可和授权,非法将外挂软件使用到盛大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游戏程序上,进行有偿性代练,牟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其行为侵害了盛大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出版非法互联网出版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一审主刑量刑适当,应当维持。同时,对一审的罚金进行了调整代练网游入罪仍存争议作为江苏省第一起被公诉的“网络代练案”,该案曾在定性(罪还是非罪)上产生过巨大争议。一些法律专家认为,“网络代练”仅属于民事侵权,不应入罪。此外,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由于现行刑法对于“代练”行为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不应追究“代练”的刑事责任互联网观察人士也认为,即便是网游公司,对代练也是“感情复杂”。一方面,正如盛大公司报案时所称,外挂程序使用后大量增加了游戏服务器的负载,造成游戏拥塞,服务器瘫痪,玩家不能正常登录……另一方面,网游代练可以给更多的玩家带来更高级的网游体验,从而吸引更多的新玩家,给网游公司带来收入的增长墨香开服一条龙服务,因而,这也造成了在现实中,诸多网游企业并不像打击私服那样对付“网游代练”。业内也因此致狼族十年且问你的十年何来…